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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心丸”来了!“三旧”改造管理办法开始施行

发布时间:2021/03/03 财经 浏览: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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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作为全国首部“三旧”改造省级政府规章,《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3月2日,广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管理办法》的出台,让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不再对“三旧”改造的合规性、长期性抱有疑虑,安心推动改造,将更多精力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为广东新一轮的“三旧”改造实践探索创造了有利条件。

提炼十年“三旧”改造工作成果

“三旧”改造是广东省政府与原国土资源部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的重要内容。在原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省政府于2009年出台《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推动“三旧”改造破冰起航;2016年出台《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对“三旧”改造政策进行补充完善;2019年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深化“三旧”改造实践探索。“三旧”改造作为广东深化改革的知名品牌,得到国家充分认可并在全国复制推广。

《管理办法》将经过实践检验、较为成熟定型且能够在较长时间内继续发挥作用的政策举措总结提炼,提炼出“三旧”改造的基本概念、改造类型、基本原则等,完善了规划、用地、收益分配、实施监管等配套制度,以省政府规章确立下来,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工作合力,稳定并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同时为新一轮的“三旧”改造实践探索创造了有利条件。

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张英奇在发布会上表示,政府规章是我国《立法法》规定的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法律效力高于一般的规范性文件,不仅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还可作为司法审判的参考。规章的出台,可以让一些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不再对“三旧”改造的合规性、长期性抱有疑虑,安心推动改造,将更多精力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健全“三旧”改造管理制度

《管理办法》将“三旧”改造定义为对已标图入库“三旧”用地进行再开发、复垦修复或者综合整治的活动,并划分为全面改造、微改造和混合改造三种类型。根据“三旧”改造主要依靠市场主体推动的实际,将“三旧”改造的基本原则确立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历史、分类施策、统筹规划、共建共享”。

建立“三旧”改造规划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改造活动的规划管控,建立“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改造单元详细规划两个规划类别,明确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作为规划许可、改造实施的法定依据。明确专项规划编制、审批的管理要求,强调专项规划要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做好衔接,并将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按照法定程序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组织实施。明确改造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的管理要求,对于设区的地级以上市,允许在改造单元详细规划总体指标控制下,对改造单元范围内单个地块的具体指标作出详细规定,报受委托的区人民政府批准,实现详细规划的分层编制、分级审批,增强规划管理的灵活性。

推动解决“三旧”改造矛盾纠纷

《管理办法》明确可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在强化政府引导作用的同时,鼓励土地原权利人及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改造,以政府适当让渡土地发展权的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并合理分配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所获的增值收益,实现多方共赢,确保国有、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管理办法》推动解决“三旧”改造矛盾纠纷。注重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有权机关对“三旧”改造涉及土地征收事项作出决定后,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推动解决拆迁矛盾纠纷提供了有效途径。

下一阶段重点: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

2008年至2020年底,全省共实施改造面积92.60万亩,完成改造面积56.12万亩,节约土地22.77万亩。全省累计投入改造资金1.95万亿元,约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比例5%;其中社会投资1.70万亿元,占改造总投资额的87.2%。全省通过改造共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4607个,占改造项目总数的55.9%,投资超亿元项目1424个,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腾出了用地空间。通过改造提供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社会项目及公共绿地等用地11万亩,有力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张英奇表示,我省“三旧”改造工作尽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短板问题。目前我省已完成的改造项目以市场收益高的“工业改居住”、“工业改商业”居多,而成本高、回报慢的“工业改工业”项目往往市场参与意愿不强,单纯依靠市场主体难以推动。针对这些问题,下一个阶段将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继续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强化考核激励,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两个积极性,加大对“工业改工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优化改造项目结构比例,大力实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大湾区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试点,加快盘活利用低效产业用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三旧”改造综合效益。

 (文、图/南方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冯建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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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作为全国首部“三旧”改造省级政府规章,《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3月2日,广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管理办法》的出台,让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不再对“三旧”改造的合规性、长期性抱有疑虑,安心推动改造,将更多精力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为广东新一轮的“三旧”改造实践探索创造了有利条件。

提炼十年“三旧”改造工作成果

“三旧”改造是广东省政府与原国土资源部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的重要内容。在原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省政府于2009年出台《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推动“三旧”改造破冰起航;2016年出台《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对“三旧”改造政策进行补充完善;2019年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深化“三旧”改造实践探索。“三旧”改造作为广东深化改革的知名品牌,得到国家充分认可并在全国复制推广。

《管理办法》将经过实践检验、较为成熟定型且能够在较长时间内继续发挥作用的政策举措总结提炼,提炼出“三旧”改造的基本概念、改造类型、基本原则等,完善了规划、用地、收益分配、实施监管等配套制度,以省政府规章确立下来,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工作合力,稳定并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同时为新一轮的“三旧”改造实践探索创造了有利条件。

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张英奇在发布会上表示,政府规章是我国《立法法》规定的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法律效力高于一般的规范性文件,不仅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还可作为司法审判的参考。规章的出台,可以让一些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不再对“三旧”改造的合规性、长期性抱有疑虑,安心推动改造,将更多精力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健全“三旧”改造管理制度

《管理办法》将“三旧”改造定义为对已标图入库“三旧”用地进行再开发、复垦修复或者综合整治的活动,并划分为全面改造、微改造和混合改造三种类型。根据“三旧”改造主要依靠市场主体推动的实际,将“三旧”改造的基本原则确立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历史、分类施策、统筹规划、共建共享”。

建立“三旧”改造规划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改造活动的规划管控,建立“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改造单元详细规划两个规划类别,明确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作为规划许可、改造实施的法定依据。明确专项规划编制、审批的管理要求,强调专项规划要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做好衔接,并将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按照法定程序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组织实施。明确改造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的管理要求,对于设区的地级以上市,允许在改造单元详细规划总体指标控制下,对改造单元范围内单个地块的具体指标作出详细规定,报受委托的区人民政府批准,实现详细规划的分层编制、分级审批,增强规划管理的灵活性。

推动解决“三旧”改造矛盾纠纷

《管理办法》明确可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在强化政府引导作用的同时,鼓励土地原权利人及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改造,以政府适当让渡土地发展权的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并合理分配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所获的增值收益,实现多方共赢,确保国有、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管理办法》推动解决“三旧”改造矛盾纠纷。注重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有权机关对“三旧”改造涉及土地征收事项作出决定后,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推动解决拆迁矛盾纠纷提供了有效途径。

下一阶段重点: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

2008年至2020年底,全省共实施改造面积92.60万亩,完成改造面积56.12万亩,节约土地22.77万亩。全省累计投入改造资金1.95万亿元,约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比例5%;其中社会投资1.70万亿元,占改造总投资额的87.2%。全省通过改造共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4607个,占改造项目总数的55.9%,投资超亿元项目1424个,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腾出了用地空间。通过改造提供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社会项目及公共绿地等用地11万亩,有力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张英奇表示,我省“三旧”改造工作尽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短板问题。目前我省已完成的改造项目以市场收益高的“工业改居住”、“工业改商业”居多,而成本高、回报慢的“工业改工业”项目往往市场参与意愿不强,单纯依靠市场主体难以推动。针对这些问题,下一个阶段将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继续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强化考核激励,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两个积极性,加大对“工业改工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优化改造项目结构比例,大力实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大湾区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试点,加快盘活利用低效产业用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三旧”改造综合效益。

 (文、图/南方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冯建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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