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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中院建立健全15项机制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发布时间:2021/04/30 新闻 浏览:440

大洋网讯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湛江中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将矛头直指思想、工作和队伍层面最突出、最紧迫、最棘手的顽瘴痼疾,通过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着力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更好服务。4月28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专业化审判、庭审保障、黑财清底、类案裁判指引、线索核查反馈移交、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业务培训、专项考核激励等15项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常治。

该《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常设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专业化审判队伍,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干劲不松,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重要举措,努力推动实现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意见》要求,要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人权保障的司法理念,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意见》强调,要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上持续发力,全面排查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法院业务条线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发现线索,及时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意见》要求,要落实“一案一建议一整治一反馈”机制,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开展行业系统专项整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被判处缓刑、管制以及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以及涉案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跟踪帮教工作;积极配合组织等相关部门,对城市社区和村“两委”候选人进行违法犯罪与涉黑涉恶情况审查,促进基层组织建设。

文/南方日报·新花城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陈小漫

大洋网讯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湛江中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将矛头直指思想、工作和队伍层面最突出、最紧迫、最棘手的顽瘴痼疾,通过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着力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更好服务。4月28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专业化审判、庭审保障、黑财清底、类案裁判指引、线索核查反馈移交、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业务培训、专项考核激励等15项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常治。

该《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常设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专业化审判队伍,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干劲不松,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重要举措,努力推动实现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意见》要求,要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人权保障的司法理念,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意见》强调,要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上持续发力,全面排查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法院业务条线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发现线索,及时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意见》要求,要落实“一案一建议一整治一反馈”机制,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开展行业系统专项整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被判处缓刑、管制以及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以及涉案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跟踪帮教工作;积极配合组织等相关部门,对城市社区和村“两委”候选人进行违法犯罪与涉黑涉恶情况审查,促进基层组织建设。

文/南方日报·新花城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陈小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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