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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

发布时间:2020/07/10 新闻 浏览:425

7月8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在官网上发布了《广东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广东要支持广州、深圳等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组织开展省级试点。到2025年,建设培育30个以上在全国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培育1000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重点打造200个以上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

到2025年,广东将分批布局建设15个左右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广东要通过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试点,深化制度创新,强化平台建设,提高产教协同育人和创新能力,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广州、深圳等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组织开展省级试点。到2025年,分批次布局建设15个左右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其中地级市5个左右,县(市、区)10个左右;建设培育30个以上在全国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其中制造业相关行业20个以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相关行业10个以上;建设培育1000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重点打造200个以上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

通过试点改革,以点带面,逐步深化,为全省产教融合发展探索新方法、新模式、新路径,构建促进产教融合的制度框架和体制机制,完善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完善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更加合理的人才结构和更具创新活力的人才队伍,推动教育供给和产业需求精准对接、产业发展与教育变革有机融合。

广州等试点城市规划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园区

在具体任务方面,《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强调省层面统筹安排产教融合改革试点和资源配置,从规划、政策、项目等方面支持试点主体改革创新。市县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在全省构建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学校为基点的产教融合改革机制。

广东将发挥规划在资源布局中的牵引作用,优化产业、教育资源布局,促进各类要素集聚融合。在试点城市规划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园区。瞄准“高精尖”领域,在珠三角地区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布局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院和研究院。其中,强调要加强医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建设。补齐粤东西北地区教育短板,每个地市建有至少1所本科学校、1所高职院校、1所技师学院。发挥珠三角地区试点城市的先行带动作用,建立高水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高等学校与欠发达地区对口帮扶机制。

加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公共卫生等领域紧缺人才培养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供给机制,强化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由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牵头,开展人才供需状况分析,科学预测对创新型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的需求;加大应用型学科专业占比,扩大招生规模。加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公共卫生等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如何深化产教,实现协同育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大企业和学校对在校学生和企业人员开展定制化联合培养培训力度,推动龙头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在技术类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按每人每年4000元-8500元的标准,对开展的企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试点城市应逐步提高规模以上企业的校企合作参与率,企业原则上按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安排专业对口岗位接纳学生实习。试点企业应加大职工教育培训投入,制定在岗职工学历进修、技能等级提升办法,与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合作共同建立劳动者终身学习培训体系。

构建市场导向的科产教创新链。引导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将企业实际需求作为应用型、工程技术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推动校企合作,支持教师与企业技术专家双向流动、依规取酬,建立产业导师或企业导师特色岗位。试点行业要整合优势资源,组织协调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将企业参与办学情况作为行业企业评价及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试点城市在企业和院校比较集中的区域,依托龙头企业和职业院校、高等学校,规划布局建设区域性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开放。

粤港澳产教融合:开展大湾区内学校特定课程学分互认,建设一批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广东还将以此为抓手,推动粤港澳产教融合,开展大湾区内学校特定课程学分互认,逐步实现专科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业技能等级互通。试点港澳职业院校与广东职业院校合作办学,颁发两地学历证书。支持港澳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来粤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吸引港澳学生来粤开展实习实训。建设一批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举办“创青春”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促进港澳青年来粤就业创业。支持驻粤港澳资企业申报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按规定享受政策支持。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发展,推动粤港澳三地学校和企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如何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广东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试点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开展人才职称评审标准制定及相关评审试点。加快构建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技能人才职业标准体系,完善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规范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快出台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标准配套文件,推进学分银行建设,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学历证书互通衔接。

空间布局:广州科教城将规划配套产业园区

优化产教融合空间布局方面,广东将打造三类重点集聚区,促进产教资源有效融合创新。推进省职教城(清远)三期、广州科教城、深圳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建设,规划配套产业园区,建设教育牵引型产教融合集聚区。

支持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南沙庆盛科技创新产业基地、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健全产教融合和创新生态体系,配套教育、科研资源,建设创新驱动型产教融合集聚区。各地围绕当地特色产业,以大型产业园区和重点骨干企业为中心引导教育、人才等要素集聚,建设产业主导型产教融合发展集聚区。此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要促进教育在区域间协调均衡发展,提升粤东西北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水平,支撑当地特色产业发展。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5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传真或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传真请发至:020-83138637

邮件请发至:fgw_shc@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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