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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政策鼓励复产:企业交付5台口罩机被重奖189.7万元

发布时间:2020/02/14 新闻 浏览:519

为鼓励企业复工复产、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的各种物品,2月13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梳理发现,广东省相关部门不仅出台了众多举措,诸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执行“零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支持防护新冠肺炎用品(具)装备企业扩大生产的紧急通知》等等;并且相关的财政奖励资金马上兑现,12日晚上,东莞一企业因生产口罩整机方面有成果,被省市政府部门重奖189.7万元。

举措1:支持防护疫情用品企业扩大生产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解决口罩机供给瓶颈问题,经商省财政厅同意,2月7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支持防护新冠肺炎用品(具)装备企业扩大生产的紧急通知》,明确对广东省内注册的口罩机、防护服贴条机、负压救护车等重点急需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等装备企业,在服从国家和省医疗防控物资调度要求的生产销售予以奖励。
具体来说,该政策对2020年2月7日—2月20日产生实际销售的企业,按每台(套)设备售价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奖励;对2020年2月21日—4月20日产生实际销售的企业,按每台(套)设备售价不超过40%的比例给予奖励。奖补金额以形成有效销售的设备销售发票来核定,奖补期限为2020年2月7日—4月20日,以设备实际发货或交付时间为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该政策规定,只要是在2020年2月7日~4月20日内交付、符合国家和省医疗防控物资的调度要求的口罩机、防护服贴条机等装备,即使销往兄弟省份,同样可以享受政策支持。
迅速:企业交付5台口罩机被重奖189.7万元
财政扶持政策一经发布,东莞快裕达公司迅速行动,并很快交付了5台口罩机整机,分别销往广州、江门等地。2月12日晚上7点许,按照广东省副省长覃伟中在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一组第二次工作例会上的工作部署,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杨鹏飞赴该公司现场兑现支持防护新冠肺炎用品(具)装备企业扩大生产财政政策,颁发了财政奖励资金确认函,金额共189.7万元。
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次专门制定针对口罩机、防护服贴条机、负压救护车等重点急需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等装备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就是希望疫情防护物资相关企业加快生产、扩大生产,保障供应。下一步,还将继续组织现场兑现财政政策活动,让广大企业看到政府支持复工复产、扩大生产的决心,也让政府“真金白银”的财政政策落到急需处、落到关键处、落到实处,为全省乃至全国打赢这场防疫阻击战提供重要支撑。
快裕达公司负责人表示,衷心感谢省政府及时出台专门的财政扶持政策,解了当前企业恢复生产的燃眉之急,我们更加有信心克服一切困难,加快释放产能、扩大生产。

举措2:广东对防控疫情所需药械产品执行零注册费
同时,为鼓励企业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执行“零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疫情期间纳入广东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免征其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疫情结束后,对于在疫情期间通过应急审批程序获批批件仅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申请人再次申请相同行政许可事项的,其注册收费标准按零收费执行。
《通知》同时明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执行零收费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时,不得在审评、现场检查过程中再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收取本通知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2020年第11号公告,以下简称第11号公告),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与第11号公告相比,广东省此次出台的政策规定了疫情结束后,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申请企业再次申请相同行政许可事项的,其注册收费标准仍按照此前优惠政策执行。

举措3:疫情期间减免费使用110项大数据AI类产品
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赋智赋能效用,全力支撑复工复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面向全省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企业广泛征集了智能测温、智能防控、智能语音、智能服务、智能科研、在线医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等八大方面产品资源信息,部分产品在疫情期间减免费使用。据悉,公布的第一批有110项产品资源信息,供各产业园区、社区服务机构、企业等单位对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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