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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广东开展有奖举报

发布时间:2021/04/21 商业 浏览:497

大洋网讯 4月19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广东省民政厅现开展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有奖举报,接受举报范围主要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广东”“粤港澳大湾区”等字样并在广东省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对最先提供有效线索材料并查实的,视情给予500元或1000元奖励,有奖举报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查询社会组织是否登记,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广东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重点举报非法社会组织以下活动:一是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二是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省本级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六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报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对举报内容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材料时,请填写清楚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时间和被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及地点、活动内容等情况。

举报电话:020-83341308、83371545;

举报邮箱:mzt_dfb@gd.gov.cn;

邮寄举报材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1号,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302室,邮编:510030。

文/南方日报·新花城记者 苏赞 通讯员 叶金鑫 王丽珺

大洋网讯 4月19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广东省民政厅现开展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有奖举报,接受举报范围主要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广东”“粤港澳大湾区”等字样并在广东省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对最先提供有效线索材料并查实的,视情给予500元或1000元奖励,有奖举报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查询社会组织是否登记,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广东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重点举报非法社会组织以下活动:一是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二是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省本级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六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报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对举报内容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材料时,请填写清楚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时间和被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及地点、活动内容等情况。

举报电话:020-83341308、83371545;

举报邮箱:mzt_dfb@gd.gov.cn;

邮寄举报材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1号,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302室,邮编:510030。

文/南方日报·新花城记者 苏赞 通讯员 叶金鑫 王丽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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