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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以次充好 哈尔滨一药店被处5万元罚款

发布时间:2020/01/30 新闻 浏览: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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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0年1月26日中午,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注意到有市民通过社交平台发布一条视频,称在海关街与民益街口的药店销售的N95口罩存在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案发地点调查处理。

经查,涉事企业名称:哈尔滨嘉虹凯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海关街副134号。现场未发现有N95口罩销售,但发现该店有5张N95口罩销售单据(非正规发票)。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当事人销售的所谓N95口罩,实际上为9400A普通劳保防尘口罩,并非N95医用口罩,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六)项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以五万元罚款。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特殊时期经营者要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要做到价格自律;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立即进行调查。